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律师姓名:彭国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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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411053844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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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深圳买卖合同的风险防范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或者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
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便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明确具体交易标的,防止以次充好,避免引起争议或者歧义。
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名称、种类或者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3、交易数量及其计量方式要明确,约定标的物多或少的处理方式。
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并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
4、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具体,验收方式和标准科学合理。
明确具体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明确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明确附件的质量标准。建议明确产品外在质量以及内在质量异议的期限及其处理方式。
5、价款或报酬要明确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便于及时催讨。
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尽量避免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浮动定价。明确约定货款、运费及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和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建议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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