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律师姓名:彭国辉律师
电话号码:0755-83033186
手机号码:13928445135
邮箱地址:ppgh7981@163.com
执业证号:14403201411053844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楼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通常会订立一个有效期限,在合同期限中,劳动者享有合同条款中的所有约定待遇,同时,很多劳动者也关心,劳动合同期满后还能不能享受一些待遇。那么,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844513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楼247
粤ICP备17068557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481号 Copyright ©2018 www.139284451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