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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

  核心内容: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合同主体认定不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和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下文深圳合同法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

  第一、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第二、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

  第三、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第四、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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