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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合同中有错别字就无效吗

  核心内容:合同有错别字是否就无效?不一定。要看具体错别字的内容和位置,是否能引起误解、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等。下文,深圳合同法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有错别字是否就无效?

  不一定。要看具体错别字的内容和位置,是否能引起误解、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等,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主体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且未能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例如一个8岁的孩子去买一个钻戒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若一个12岁的孩子去买钻戒,事后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那么该买卖钻戒的合同仍然是无效的,当然,上面举的例子是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若是涉及到民事权利能力的话,则无论是无行为能力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作的行为都归于无效。例如:不管是8岁还是12岁的孩子去领结婚证都是无效的。

  对于法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则需对当事人所提供的一些资料进行审查,例如:对当事人提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进行审查,看是否经过年检、营业执照的期限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是分公司,签约还需要当事人提交总公司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或者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和授权是否清晰等等。对于重大资产的出售、担保合同等需要出示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文件,土地转让或者房屋买卖等还需要出示资产所有权者的凭证或者文件,例如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必须借助于权证的审查,否则容易出现因考虑不周或者疏忽大意的失误,一旦签署了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就有可能会因此而出现无效合同。

  2、法人组织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在当今社会,对合同的要求已经大大放宽了,一个企业如果只是一般性地超越经营范围,并不导致合同的无效,因为我们在现实社会当中要考虑到合同另一方的利益,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当事人都清楚的知道对方企业的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签订合同人的权限,若是由于对方故意隐瞒了经营范围而导致合同无效的话,那样会对另一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现象。

  但是,如果违反了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的,则合同无效。例如:食盐、烟草等等都是国家特许经营的物品,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买卖这类东西,而当事人是没有这个资质的,则会直接引起合同的无效。

  3、无权处理合同的人签订的合同。一些合同签订时,代表公司签订的人并没有相关的授权,若事后也未能得到权力人的追认,则为无效。当然,这里要排除表见代理等情况。

  第二、以违法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1、我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

  第三、不具备法律要求的特殊形式的合同无效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而未采用书而形式的合同无效。现实社会中有很多合同都会以口头的形式订立下来,如朋友之间认为关系要好,而单单只订立了口头合同,那么在出现一些问题后,当事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如《合同法》规定, 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则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审批的合同, 未经审批的, 合同无效。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必需经过政府外经贸部门批准, 如果未获批准, 则合同无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 如果未经登记, 则合同不生效。如:我国担保法规定,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后方生效, 如果未登记, 则不生效。

  4、合同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殊形式才能生效的合同, 如果未采用约定的形式, 则合同无效。如:双方约定合同经过公证后才生效, 如果合同未经公证, 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 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被撤消后,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时,自始无效。

  而所谓交易的目的,是指签订合同的真正动机或希望实现的经济目标。合同中签订时需要清楚地了解当事人的交易目的,只有在双方都了解合同目的的前提下,合同才不会因此原因而被撤销。

  2、订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权利义务显示平衡。

  绝大多数情况下(有些合同例外,如:赠予合同)在一份合同当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相平衡的,不应当出现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发生失衡的情况或者利益反常的情况。如果在一份合同中,发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出现严重失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或是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又或是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平衡,一般来说这样的合同是很难以达成一致的,即使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在实际履行时,这样的合同是否会发生效力很值得商榷。因为当争议发生的时候,裁判机关必然会考虑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并依照职权进行撤销或是调整,其最终结果是否还会成为一个有效合同都将是一个未知数。

  3、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通过其规定可以看出,虽然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存在着不同的含义与性质,但其担负着相同的责任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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