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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怎么避免租房上当受骗?

  核心内容:如何避免租房上当受骗?为了避免租房上当受骗需要看两证,细辨真与假、签合同,要细不要粗、租房前看房三注意等等,下文,深圳合同法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避免租房上当受骗?

  第一、看两证,细辨真与假:

  所谓两证,即房产中介既要有市国土房管局审发的资格证书,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格证书的,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可搞房屋的租赁、买卖等中介;只有资格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属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从事房地产咨询租赁、买卖等中介活动。所以当您准备找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两证”。需要提醒的是,在看“两证”时,一定要细辨真与假,要坚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您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或市国土房管局投诉,一定会得到处理和解决。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人予以受理。

  第二、签合同,要细不要粗:

  目前与中介公司有关的房屋投诉案件有增无减,分析起来可以归纳为“两多”,一是被投诉的多为两证不齐的中介公司;二是产生纠纷的原因多为合同条文界定不清。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等。如你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责、权、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发现一方违约,或有欺骗行为,应负什么责任等等。这样的合同对双方更有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更有依据。

  第三、租房前看房三注意:

  1、关注房屋的门窗。

  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其次,就是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2、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

  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年代左右有不少5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在看房时第一要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畅,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其二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3、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

  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等。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第四、几个要注意的问题:

  1、承租的房子是否还有租于其他人(防止房主将屋子同时租于两人以上)

  2、承租的房子是否被抵押

  3、承租的房子是否已经被出售(防止房主将其出租后,又卖出)

  4、租赁合同很重要,最好找专业认识咨询意见

  5、如果自己去找,一定要核实房本,身份证,和房主本人为同一人!

  6、一定要签署合同,签合同前约定好起租时间,租期,费用由谁承担,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比如房主是否为你们修理房屋中自然耗损的设施等等。还有就是房主为你们预留的设施和设备,仔细在合同中标注,都检查一下,写好牌子,状态,数量

  7、缴纳房租时让房主打收据。

  8、如果通过中介,未签合同前不要给他签署任何内容的东西,看房前确定看房是不收费的!中介费提前问好是多钱,由谁负担,这个价格是可议的,而且根据房租合适与否,可以与房主协商负担。

  关键就是房本,人和钱确定好了,就不会有大问题!

  第五、十种房屋租不得: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惟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他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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